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湛府办函〔2019〕30号)文件要求,针对湛江市与深圳市的用药差异,结合湛江市本地药品实际使用情况,拟制定我市增补目录。湛江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起草制定了《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馈时间:2019年8月5日至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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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湛府办函〔2019〕30号)
2.湛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增补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