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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辽宁省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整改报告

所属项目:2009年辽宁省丹东市医疗机构药

发布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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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整改报告
信息来源: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7日 所属项目:

省采领办:

按照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情况的通报》(辽药采领办〔2020〕55号)和《关于2019年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情况的通报》(辽药采领办〔2020〕50号)通报内容,对通报中涉及的2019年度丹东地区药品及耗材采购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确保全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供应。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中采购存在问题

(一)药品集中采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实行网上药品采购或网上采购药品金额少。经调查,涉及此问题的3家医疗机构中,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四一大队职工医院2018年停业,2019年恢复营业后,新的经营者不了解集中采购业务;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中心医院已经停业;凤城市凤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单位法人未明确导致其在其他医院代采药品。

2.未及时确认药品入库。丹东市中心血站因业务特殊,在网上采购药品数量较少,配送企业拒绝送货,导致订单过期无法确认入库;振安区楼房镇和同兴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因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在2019年度未完成,故未开诊,网上订单过期无法确认。

3.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金额相对较少。丹东市振兴区侨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位置位于丹东市振兴区医院办公楼内,就医患者大部分在振兴区医院就诊,造成患者就诊量流失到振兴区医院,导致药品集中采购金额较少;东港市黑沟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9家基层医疗机构在2019年度因涉及单位并转问题,使用合并成立后的单位采购账号采购药品。

4.个别基层医疗机构无采购行为或极少发生采购行为。丹东市个别村卫生室开通了药品账户,却未向代采机构递交采购单。经与市卫健委沟通,这些村卫生室正与辖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协商,实施政府回购变更为公立医疗机构。受此影响,很多处于暂时停业状态。

(二)耗材集中采购存在问题的原因

1.部分医疗机构未全部实现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采购入库不及时。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平台采购工作重视不足,管理人员意识薄弱,对采购部门人员培训不到位。

(1)丹东市结核病防治所、东港第二医院由于机构改革,耗材采购人员变更,工作交接中出现平台耗材入库管理环节交代不详细的问题。

(2)丹东市元宝区金山镇卫生院,耗材采购操作员对平台医用耗材确认入库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经通报院方领导,对其提出批评教育。

2.“未入库产品”端口填报不规范。经了解,部分厂家的证件中只标注了有效开始日期,没有明确标注有效截至日期,录入时系统显示无法保存。口腔专科耗材更新极为迅速,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对今后的采购价格将会有所影响。平台上只支持就低调整价格,不支持就高调整价格,导致双方认可涨价的耗材无法采购。以医疗单位为个体进行议价,缺乏横向比较,不能保证是否为最低价。

二、整改措施

(一)药品集中采购

1.涉及通报问题的医疗机构第一时间在平台上完成未确认入库操作。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采购平台操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从业素质。

3.完善医疗机构药品及耗材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负责人,加强内控管理。

4.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升全地区药品集中采购规模。

5.尽快处理已经停业或注销的医疗机构的平台药品采购账号。

(二)耗材集中采购

1.加强对医用耗材议价、采购、配送及货款结算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管理与考核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医用耗材采购的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议价采购行为。

2.医疗机构加强与企业沟通,提高配送及时率和到位率,并及时完成确认入库工作。

3.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实施阳光采购的基本信息梳理,杜绝个别医疗卫生机构采购用户账号重复申请和使用。

4.针对个别医疗机构不能从工作角度出发,工作中存在着随意行为,议而不采的现象,市医保局将按文件规定的权限,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整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耗材采购规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加强药品及耗材采购工作的日常监管,积极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季报制度,下一步,我们将对平台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因医疗机构注销、兼并重组等原因不能参与网采的账户,加强集中采购平台监管,规范医药采购行为,上下联动保障药品及医用耗材临床供应。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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