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卫生队药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JBCG201701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JBCG201701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卫生队药品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逄女士
联系方式:0415-316954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先生15942597111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丹东市滨江中路97号绿江华府A座1单元2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逄女士0415-3169545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NJBCG201701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3月09日
成交日期:2017年04月12日
总成交金额:9.88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成交供应商名称: 沈阳市达邦华新大药房有限公司
成交价格: 玖万捌仟捌佰肆拾元整(¥98,840.00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20号1门(1、2层)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锡东、曲文玉、贾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项目编号:LNJBCG2017011
2、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卫生队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项目概况:药品采购(采购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卫生队药品采购项目(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以上成交结果有疑义,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宁金标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丹东市支队会提出质疑,我们承诺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