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文件要求,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网上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生产企业维护信息、报价及报价解密工作已全部结束,招标采购药品已完成商务标开标。经自治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公示《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立医院招标采购药品开标及第一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信息》。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30日,公示内容为生产企业在网上自行填报的信息,如网上维护信息有误,以纸质资料为准。公示期间继续接受纸质申(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最终药品采购目录以纸质资料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自治区网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