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自治区计生委儿童营养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TF(GK)2016ZF253 项目负责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0991-4817590 各投标人: 2016年10月12日发布的“自治区计生委儿童营养包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中,现做出如下补充更正: 原 招标公告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应具有现行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经营范围中载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或辅食营养包)生产明细)。 (6)投标人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0 22000或GB/T 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0 9001或GB/T19001)的证明文件。 (7)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8)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标人须应当具有婴幼儿配方谷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其副页应注明辅食营养补充品(或辅食营养包)生产范围。 (6)投标人应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0 22000或GB/T 22000或HACCP)和质量管理体系(IS0 9001或GB/T19001)的证明文件,及食品安全防御性计划。 (7)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具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技术要求的检测能力,包括感官、蛋白质、必需成分指标(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可选择成分指标(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批次出厂检测报告。每批次检验报告项目必须包括:感官、蛋白质、必需成分指标(钙、铁、锌、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可选择成分指标(叶酸、维生素B12)、铅、总砷、硝酸盐和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脲酶活性;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型式检验报告。每半年一次,第1次提供报告时间为开展供应项目营养包的前3个月内,按项目产品的相关标准要求对项目营养包进行全项检验,并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10)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清真食品证明文件。 (11)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12)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3)投标人在开标截至前一年内,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因存在食品安全为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需提供1年内在同类营养包项目供货过程中没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产品一级召回或二级召回的书面证明。 备注:报名时提供以上各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五、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