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于2020 年4月21日就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招标采购(442000-202003-026-0026)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003-026-0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招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491,18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林兆雄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路22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山市辰星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库瑶 地址 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健泰街6号1幢三层303、305室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和翔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东平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环翠南路10号一号楼二层、6号楼二层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土牛膝、金银花、浙贝母等 | 岭南、新荷花、河北全泰等 | 一批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14491180.00 |
中山市辰星医药有限公司:土牛膝、金银花、浙贝母等 | 中山仙逸堂等 | 一批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广东和翔制药有限公司:土牛膝、金银花、浙贝母等 | 和翔等 | 一批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20-5-13评审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莫自耀成员:王明龙、李艳萍、黄瑛、钱秋保、姜新发、刘锐锋(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收费金额:121462元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70%) | 比例(30%) |
广州康圣药业有限公司 | 49.51 | 22.47 | 71.99 | 8 |
广东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59.00 | 20.97 | 79.97 | 4 |
广东和翔制药有限公司 | 54.19 | 27.48 | 81.66 | 3 |
广州至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3.77 | 24.88 | 78.65 | 5 |
广东健泽医药有限公司 | 50.69 | 21.32 | 72.00 | 7 |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 56.73 | 30.00 | 86.73 | 1 |
中山市宜生医药有限公司 | 43.76 | 23.23 | 66.98 | 9 |
中山市辰星医药有限公司 | 60.76 | 21.25 | 82.00 | 2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90 | 20.40 | 75.30 | 6 |
化州市华聪药业有限公司 | 41.10 | 25.39 | 66.48 | 10 |
备注:
1.广东香雪医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封面未按招标文件第29页第19.1条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一致认为该公司不符合《符合性评审条款》中“1.投标文件已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条款要求,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分项报价第329项、第358项、第362项、第377项没有提供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6页第五点“项目内容及需求”第4小点“供应商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一致认为该公司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广州康圣药业有限公司、中山市辰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为小型企业,所提供的产品非本企业生产。评审委员会认为以上两家单位不符合价格扣除的情形。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22969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袁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988044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601 |
联系人:梁海萍 | 联系电话:0760-88226677 |
传真:0760-88837733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人民医院 | 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2号 |
联系人:袁伟锋 | 联系电话:0760-89880449 |
传真:0760-88841707 | 邮编:528403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山市翠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