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消化系统用药集中采购实施细则》要求,受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委托,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对浙江省集中采购中标范围内和浙江省备案采购目录内的消化系统用药进行公开集中采购(采购编号:NBYPCG-2017-01)。
一、采购范围
本次集中采购产品为浙江省集中采购中标范围内药品和浙江省备案采购目录内药品,口服剂型和其他剂型联动(采购)价格高于10元(含10元),注射剂型联动(采购)价格高于5元(含5元)的消化系统用药。
浙江省药械采购交易平台产品列表采购类型为“低价药品”、“紧张药品”、“廉价药品”的产品及浙江省中标(或备案)药品范围内口服剂型和其他剂型联动(采购)价格低于 10 元的、注射剂型联动(采购)价格低于 5 元的产品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范围。
采购目录详见附件一。
二、采购方式
(一)以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集中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二)采用宁波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三步评审法”,即资质入围、品牌(企业)遴选和价格谈判,确定成交结果。
三、报名资格
(一)只接受浙江省集中采购中标范围内药品和浙江省备案采购目录内药品的供应商报名。
(二)本次药品集中采购的供应商应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销售本公司药品的商业公司、
进口(含港、澳、台地区)药品国内总代理(无国内总代理的,应为境外授权的浙江省的代理商)等可视同生产企业。代理商需递交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协议)。
进口药品的代理权存在争议,且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报名截止时,争议仍无法自行解决的,采购方有权拒绝该药品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
四、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
(业务受理时间:8:30-17:00,节假日不休)
五、报名地点
浙海大酒店二楼华锦苑(宁波市联丰中路88号)
六、联系方法
联 系 人:顾佳年 朱波
联系电话:0574-82835042,0574-82835019
传 真:0574-82835019
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nbwjw.gov.cn/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供应商承诺函(附件二);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
(三)报名产品汇总表(附件四);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品”资料。具体申报资料及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一中“关于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品的说明”。
(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的“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资料。
附件一:2017年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消化系统用药集中采购目录.xlsx
附件二:供应商承诺函.doc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
附件四: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宁波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