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更好地开展药品挂网价格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价采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启用前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挂网药品国家医保编码修正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网药品医保编码修正
(一)仍用旧医保编码挂网产品的修正。已在国家动态维护平台维护了新的医保编码,但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管理系统”)仍以已废止的旧医保编码挂网的产品(详见附件1),各相关企业应于2024年12月15日前登录招采管理系统,进入药品信息修正模块提交医保编码修正申请,经核验无误后,以新编码继续挂网交易。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将暂停其挂网,待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予以恢复。
(二)用新旧医保编码同时挂网产品的修正。在我省招采管理系统用新旧医保代码同时挂网的产品(详见附件2),现直接暂停旧编码挂网产品的挂网资格。如有异议的,各相关企业应于12月15日前登录招采管理系统,进入申投诉管理模块提交申诉,后续按申诉处理意见执行。
二、后期新旧编码替换的申报流程
从12月15日起,招采管理系统将自动校验国家动态维护平台下发的医保编码废止表,定期将在我省招采管理系统挂网产品的废止编码以通知的形式提醒,各相关企业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编码修正申请,否则系统将暂停其挂网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各相关企业是药品挂网信息维护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挂网药品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以避免出现因信息错误等原因影响挂网。
(二)旧编码在招采管理系统上的历史交易数据和挂网价格信息将赋予到新编码上。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