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永公安自【2021】10号
二、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
8、投标供货商的药品、医疗器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强制性行业标准。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是经药监部门认定合格来源的产品。
9、参与竞标的供应商需要具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药材、Ⅲ类医疗器械等批发或销售资质;Ⅱ医疗器械,消毒用品(不含危险化学用品)等批发或销售资质。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7日 至 2021年7月13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永川区公安局0715办公室或行采家网站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7月14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7月14日 09: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安局警保处 李秀娟 02349581918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14日 09:10
开标地点:永川区公安局7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李秀娟
采购人电话:0234957708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东路66号
八、附件
(永公安自【2021】10号)2021年看守所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采购招标文件5(第五次挂网).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