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药品供应企业:
根据《楚雄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请求基础输液直接挂网试点采购的函》内容,相关企业基础输液产品将于2016年11月16日起,在云南省药品采购平台(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正式挂网交易。现通知如下:
一、楚雄州各级医疗机构应按照《楚雄州基础输液直接挂网采购试点工作方案》(楚卫通〔2016〕90号)要求,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中,按有关规定进行基础输液采购(基础输液产品根据包材区分基药或非基药属性)。
二、楚雄州基础输液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信息详见附件。
三、交易详细操作流程,请查看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首页“操作帮助”栏目中“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在“云南省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中,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完成以下操作步骤,才可正常完成楚雄州基础输液采购交易工作:
1.相关生产企业:设置基础输液配送关系。
2.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3.楚雄州各医疗机构:
(1)进入“医院管理”页面,设置地区信息,否则将无法正常勾选基础输液;
(2)进入采购目录管理,勾选采购目录,在“市州基础输液”标签页中将基础输液勾选到自身采购目录中之后,才可以正常采购基础输液;
(3)进入采购目录,设置配送企业。
楚雄州经议价采购的基础输液产品,请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尽快设置新的配送关系,并按新议价结果及配送关系进行采购。
四、为保证启动楚雄州基础输液挂网交易工作后,楚雄州各医疗机构正常采购,原按省标采购所设置的基础输液配送关系,在过渡期内(2017年1月16日前)仍可继续使用。楚雄州卫计部门将通过监管系统监督州内各医疗机构基础输液的采购情况。
附件: 2016年楚雄州基础输液直接挂网采购清单
楚雄州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皮映秋 0878-8996723
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费文磊0871-65379183、65165512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