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配送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种格列美脲片部分地区替补供应企业的通知》及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的要求,现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品种格列美脲片替补供应企业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三方协议网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三方协议签约采购量查阅附件1。
二、三方于2022年3月24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并上传至交易系统,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合同签订和配送关系建立。
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可协商按自愿原则选择一种签约方式。
(1)电子合同
依托第三方服务电子签约平台签订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配送关系数据同时建立,并自动同步至交易系统,中选企业无需在交易系统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2)纸质合同
1.生产企业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做配送信息确认。
2.配送关系建立后下载合同模板根据附件1内容制作纸质合同,邮寄三方进行签字盖章。
3.三方盖章签署后将合同上传到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三方登录系统确认合同信息。
4.中选企业在交易系统选择的配送企业,如与合同签订的配送企业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