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药政科(医政科),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同品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3家以上药品暂停挂网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暂停挂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应进入“药品采购准入系统-申投诉管理”开展申投诉工作。未在此次调整范围的,符合要求的通过一致性评价已挂网企业可提出申诉要求调整。
附件:未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暂停挂网表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