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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挂网目录(10月)公示

所属项目:2014年湖北省基本药物及低价药

发布时间:2018-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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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工作的通知》,省卫生计生委开展了新上市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已挂网药品、妇儿急救类药品的资质准入工作。现将《湖北省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挂网目录(10月份)》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公示期间,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湖北省基本药物及常用低价药品集中采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资质准入系统查看公示企业、产品所有填报信息。本次公示仅接受各地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纸质投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通过“申(投)诉管理”开展申(投)诉工作。

相关说明:

(一)本次资质准入价格采集以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部门正式公布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或提供的中标/挂网药品目录等正式文件列明的价格为准,备案采购价、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企业报价不作为采集依据。价格有误申(投)诉以各省市中标/挂网结果公告或采购系统中标/挂网目录查询截图(含当前系统时间)并加盖公章为依据。不接受企业自证弃标或无采购记录证明。

(二)本次资质准入目录公示分为新上市药品、妇儿急抢救及通过一致性评价(已挂网)三类。新上市药品采集价格不足三省的,不公示外省价格采集情况,高于同类品种价格的,取消挂网限价;通过一致性评价(已挂网)药品有挂网限价的,可通过申(投)诉(须加盖公章)取消现有挂网价格,由医疗机构与企业自主议价。

(三)同类产品价格不区分质量层次或竞价分组,以同剂型为认定依据,优先采集同规格药品,无同规格药品采集不同规格进行差比。企业不接受同类产品价格或全国参考价的,取消挂网资格,须企业通过申(投)诉加盖公章申请。

(四)本次企业申报《湖北省公立医院挂网药品评价体系》相关资料采取“备案制”,错报、漏报的,一经核实,暂停该产品挂网资格。企业提供虚假、无效文件的,一经核实,纳入我省招标采购不良记录。

附件:《湖北省新上市药品资质准入挂网目录(10月份)公示表》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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