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局《关于加强药品第三方物流监督管理的通告》(〔2019〕第5号)规定,经资料审核和现场监督检查,委托方武汉润尔华源医药有限公司与受托方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按药品第三方物流管理开展药品储存、运输,上述公司应当根据签订的委托质量协议进行药品储存配送。
特此公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企业相关信息(2019年第2号)
序号 | 委托企业信息 | 委托 类型 | 委托品种范围 | 受托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注册地址 | 仓库地址 |
1 | 武汉润尔华源医药有限公司 | 鄂AA0270458 |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189号二七工业园A区4号楼2区 | 武汉市江岸区新江岸五村189号二七工业园A区4号楼2区 | 储存、运输 |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冷藏冷冻药品)*** | 上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沪AA0210031 | 普陀区常和路666号三楼(305-326)、四楼 | 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7777号4号楼(1层-8层);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7777号4号楼负一层冷链收发暂存区;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7777号1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