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持续推进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19〕5号)和《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限价挂网采购文件》的要求,经专家组进行议价谈判,报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将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分类限价挂网采购议价谈判结果公布(详见附件)。
我中心将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议价谈判公布的挂网采购药品信息进行梳理,并按照规定调整后及时发布。请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做好我省药品分类限价挂网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准备。
附件:分类限价挂网采购议价谈判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