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按照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文件(xzypcg-2012-01)的规定,现将中标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期为2013年1月16日至1月18日下午6:00。
二、请各中标人于2013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到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及时与厅直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并交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
三、中标结果公布后,如中标人对中标品种进行撤标的,将根据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撤标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两年内参加西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的资格,并依法追究撤标企业的法律责任。
四、所有中标价格为中标企业供应给采购人的包括所有税费和配送、伴随服务等一切服务在内的实际供应价。无论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中标品种价格和质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调整的,将按照国家或自治区最新政策执行。
五、在2012年12月9日公示“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度药品集中采购预中标结果公示表”中,对未公布的中标结果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传真:0891-6289712
监督电话:0891-6289659、0891-6289704
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