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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豫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新兵团十三省(市、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

所属项目:2021年豫蒙赣粤桂渝贵滇陕青宁

发布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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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生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等文件精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河南、内蒙古、江西、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建设兵团等十三省(市、区、兵团)组成省际联盟,拟对部分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十三省(市、区、兵团)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由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日常工作,企业申报等相关工作依托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就联盟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品种

序号

通用名

剂型

代表品规格

临床常用规格

规格1

规格2

规格3

规格4

规格5

1

阿替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25mg

50mg




2

阿魏酸钠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50mg

100mg




3

阿昔莫司

口服常释剂型

0.25g

0.25g





4

艾司洛尔

注射剂

0.1g

0.1g

0.2g




5

贝尼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4mg

2mg

8mg

4mg



6

苯扎贝特

口服常释剂型

0.2g

0.2g





7

地奥司明

口服常释剂型

0.45g

0.45g

500mg




8

地尔硫卓

缓释控释剂型

90mg

90mg

120mg

30mg



9

地尔硫卓

注射剂

10mg

10mg

50mg




10

多沙唑嗪

缓释控释剂型

4mg

4mg





11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

口服常释剂型

盐酸二甲双胍0.25g:格列吡嗪2.5mg

盐酸二甲双胍0.25g:格列吡嗪2.5mg





12

呋塞米

注射剂

20mg

20mg

40mg




13

复方利血平

口服常释剂型

复方

复方





14

复方罗布麻

口服常释剂型

复方

复方





15

格列喹酮

口服常释剂型

30mg

30mg





16

格列齐特Ⅱ

口服常释剂型

80mg

80mg





17

吉非罗齐

口服常释剂型

0.3g

0.3g





18

己酮可可碱

注射剂

0.1g

0.1g

0.2g

0.3g



19

卡维地洛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6.25mg

12.5mg

10mg

20mg

25mg

20

可乐定

口服常释剂型

75μg

75μg

0.1mg




21

可乐定

贴剂

2mg

2.5mg

1.5mg

2mg

1mg


22

拉贝洛尔

口服常释剂型

50mg

100mg

50mg




23

拉西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4mg

6mg

4mg




24

螺内酯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20mg





25

洛伐他汀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10mg

20mg




26

米格列奈钙

口服常释剂型

5mg

10mg

5mg




27

萘哌地尔

口服常释剂型

25mg

25mg





28

尼卡地平

注射剂

10mg

2mg

5mg

10mg



29

尼麦角林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10mg

30mg




30

尼莫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20mg

30mg

20mg




31

尼莫地平

注射剂

4mg

2mg

20mg

10mg

4mg


32

尼群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10mg

10mg





33

哌唑嗪

口服常释剂型

1mg

2mg

1mg




34

曲克芦丁

口服常释剂型

60mg

60mg

100mg

120mg

180mg


35

替米沙坦氢氯噻嗪

口服常释剂型

80mg:12.5mg/40mg:12.5mg(替米沙坦:氢氯噻嗪)

40mg:12.5mg(替米沙坦:氢氯噻嗪)

80mg:12.5mg(替米沙坦:氢氯噻嗪)




36

维拉帕米

缓释控释剂型

120mg

240mg

120mg




37

维拉帕米

口服常释剂型

40mg

40mg





38

维拉帕米

注射剂

5mg

5mg





39

西尼地平

口服常释剂型

5mg


5mg




40

硝苯地平(Ⅰ)

缓释控释剂型

10mg

10mg





41

硝普钠

注射剂

50mg


50mg




42

胰激肽原酶

口服常释剂型

120单位

240单位

120单位

60单位

20单位


43

胰激肽原酶

注射剂

10单位

10单位





44

吲达帕胺

缓释控释剂型

1.5mg

1.5mg





二、约定采购量

参与联盟采购的省(区、市、兵团)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报名成功的企业名单,参考历史采购数据,合理填报采购周期内需求量。并根据采购规则按照一定比例确定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需求量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2个月。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予以延长,延长采购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

四、企业报名须知

(一)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为提供药品及伴随服务的国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指定的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

2申报品种为采购品种目录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注册批件的上市药品。

3.同品种申报企业中,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若同时参与该品种的申报,申报价格须一致。

4.申报企业无临床常用规格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5.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申报企业被列入当前《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或在各省份被评定为“特别严重”失信等级的,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在联盟省(区、市、兵团)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相关品种不得参加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二)企业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14日

报名方式: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企业报名依托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未在平台注册的企业需注册后按要求报名。企业注册方法见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企业首次注册办理流程”。

(三)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1.企业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药品总代理企业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

(3)进口药品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仅进口药品总代理提供)。

(4)十三省(区、市、兵团)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申报函(附件1)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2.产品材料

(1)《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证件名称为《药品注册批件》或者《药品再注册批件》,若有《药品注册补充申请批件》,请同时上传,以确保产品资质与实际情况相符;港、澳、台地区应提交《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应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

(2)产品说明书。

(3)药品检验报告。

3.材料提交

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招标平台—药品招标系统”,使用CA进行登录,点击“企业报名”模块,进行报名材料递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可下载查看“企业报名”模块中《十三省(市、区、兵团)药品联盟采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4.时间安排

未注册企业申请账号时间:2021年11月13日前。

办理CA数字证书时间:2021年11月13日前。

企业提交报名材料时间:2021年11月9日8:00--14日18:00。

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及未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的,不得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

5.其他事宜将后续发布。

联系电话:0371-69698034,微信群二维码:微信图片_20211106161747.png

                                          十三省(市、区、兵团)联盟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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