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网上竞价报价比对分流结果,经陕西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启动补充议价程序,采取评标专家与申报企业面议谈判的方式进行现场议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议价范围
参加了本批网上竞价报价(即20日解密的报价)但未初选入围的有效报价品规(附表)。
1、网上竞价报价高于批发价的品规,原则上按废标处理(详见附件),不得参加现场议价。
凡有以下两种情况,需在4月22日18时前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予以澄清,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网上竞争性议价报价。
(1)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最高零售价调整文件;
(2)报价转换系数错误的相关证明。
2、未在网上报价及网上报价栏显示“乱码”“空格”“0”等无效报价品规,不参加现场议价。
二、议价方法
采取专家与申报企业面议谈判的方式进行。议价企业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议价现场,领取议价清单,进行面议谈判,确认最终供货价格。
三、时间安排
2009年4月22、23日, 8时30分至17时。各企业参加现场议价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四、议价地点
上林宫酒店会议中心。
地址:西安市秦岭野生动物园西侧50米(320路、游9路公交车终点站)。
联系电话:029-82217019
传真号码:029-82217174
电子邮箱:sxsyzb@163.com
五、要求
1、在议价阶段,申报企业授权代表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持联络畅通。
2、现场议价是本批评审最后一次议价机会,未按时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复议。
3、不能按时前来议价现场的省外企业,须在4月22日10时前传真书面申请,经评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另行安排网上议价确认,否则按放弃处理。
4、议价确认的价格不得高于或等于网上竞价报价,原则上不高于专家建议价。
5、现场议价结果一经确认,不得申请撤销。
6、议价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作临时调整,敬请理解支持,密切关注网站通知。
附件一:第四批(增补)竞价初选入围品规.xls
附件二: 第四批(增补)现场议价品规.xls
附件三:第四批(增补)拟按废标处理的品规.xls
陕西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