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实施方案与采购文件精神,在省药监办的全程监督下,第四批(增补)评审委员会坚持“入围价格不高于外省中标均价、不高于我省前三批网上采购均价、不高于审定批发价、不高于前三批最终确认价”的评审原则,经过比价分流、入围核查、复核、复议程序,对通过网上报价、现场议价的品规进行评审,确定了第四批(增补)竞价、议价入围品规。5月13日省药招第四批(增补)评审委员会决策组专题会议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9年5月14日至2009年5月22日18时。
二、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的申诉、投诉。如有异议,请于2009年5月20日18时前向陕西省卫生厅药招办递交申诉、投诉材料,过期不予受理。电话及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三、最高零售价审核中,有部分品规的申报价格与陕西零售定价差异较大,现给予公布,请相关企业及时澄清,以免影响入围(详见附件2)。
4、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兴庆南路121号(省结防所二楼)
电话:029-82217019,029-82217174(传真)
省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