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省委、省政府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87号),对原有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
黑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生产经营企业、产品价格等信息变更的审核工作,原审核工作由省卫健委,调整为省医疗保障局负责审核、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后予以变更。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间已提交信息变更申请的企业,在登陆平台后,须撤回并删除目前尚未审批通过的变更申请;重新提交后,由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合格的申请将予以变更。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