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徐州市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带量采购价格谈判工作方案》,按规定程序,我市已完成竞价、议价、限价挂网药品市级价格谈判及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定于2018年5月25日启用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入围结果(5月25日24:00切换药品采购平台)。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库存产品的清存及采购目录的调整等工作,确保两轮集中采购产品的无缝对接,保障药品的临床供应,同步执行好 “两票制”相关政策。
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时做好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一)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于5月12-20日通过CA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药品耗材采购-网上采购-基本药物或非基本药物”模块,点击“合同配送2016”菜单,进入“指定配送企业”功能模块确认配送关系。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两票制”政策,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自主选择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综合信誉好、配送范围覆盖全市的药品流通企业承担配送任务,原则上每个产品在全市配送企业不超过3家。
(三)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时完成配送关系的确认,保证新旧采购平台的平稳切换和产品无缝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正常供应。
徐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