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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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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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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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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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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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及代煎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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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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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供应、代煎服务公司遴选及相关伴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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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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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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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心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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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结算以丽水市中医药学会中药饮片价格分会最新公布执行的《丽水市散装中药饮片价格信息单》及《丽水市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信息》中供应价为准。
二、供货商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生产或经营资质及范围;
(四)具有项目承接能力、合同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请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洽谈资料(一正一副)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相关业绩
3.原材料采购渠道(种植情况)、质量标准和检测能力
4.加工设备配置及仓储能力
5.销售配送服务及承诺
6.代煎服务方案
7.相关样品
8.与我院合作方案
9.其他优惠措施
10.售后服务介绍。
11.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
请于2024年 4月10 日17:00前将调研资料寄至中药库,叶老师收。
联系人: 叶老师 0578-2285703、关老师 0578-2285703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中药库,邮编:323000。
洽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重要告知:
1、本项目市场调研仅作了解中药货物市场,和实际招标结果不关联;
2、邮寄资料后,请电话工作人员确认收到及报名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