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丽水市中医院就“中药配方颗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丽水市中医院
二、招标编号:ZJ-LSSZYY2019-03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 | 品种数 | 年采购预算 (万元) | 履约(质量)保证金(元) |
招标人使用的所有中药配方颗粒 | 不少于500种 | 320 | 10000 |
五、合同期限:合同暂定三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对中标者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配方颗粒质量好、履约服务优的,考虑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1年)。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或经营资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在中药配方颗粒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自行配备与配方颗粒相适应的智能调配系统,确保中标产品正常使用;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七、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30(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319室。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71-86791612 13484312525
3.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4)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打印的近三年内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
4.已报名的投标人若开标时间无故缺席,招标采购单位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投标项目。
九、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25日下午1: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848号飞达国际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 年12月25日下午1:00 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848号飞达国际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招标公告发布
丽水市中医院官网 http://www.lsszyy.com.cn/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zjshefa.com
十三、项目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蒋先生 0571-86791612 13484312525
招标采购单位:丽水市中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卢老师 0578-2156123
丽水市中医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