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人:
“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008年药品集中采购”项目申报品种参考价是根据本次集中采购文件报价原则制定的,即:
1、属不竞价目录的药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扣除15%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同时原则上不得高于贵州省最近一次历史中标价(或入围价)。
2、属竞价议价目录药品:
(1)竞价议价目录中属政府定价药品的报价原则与不竞价目录药品报价原则相同。
(2)竞价议价目录中属市场调节价药品的报价原则:报价不得高于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公示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的价格,同时原则上不得高于贵州、云南、广西最近一次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价(或入围价)的平均价,以及原则上不得高于贵州省最近一次历史中标价(或入围价)。
若在贵州、云南、广西最近一次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均无中标价(或入围价),申报人可先行报价,同竞价组有3个或3个以上的按入围规则确定预入围品种,再由专家组确定是否纳入价格谈判。
按照以上原则制定的参考价供申报人报价时参考。凡对参考价有异议的,请相关申报人在报价结果公示期间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注:本通知网上公布后,视为送达各申报人
贵州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