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安排,关于金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询价,欢迎省内有资质的公司前来洽谈。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6.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7.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资料: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8日(周一)11:00
2.咨询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北楼5层行政办公区域采购中心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末除外)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9-89138695
3.报名方式(请按要求报名):
邮箱报名:3877235@qq.com,需在邮件里写明报名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品牌、型号
附件资料:
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复印件,证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询价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招标项目安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科室 | 报价 | 要求 |
1 | 金华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选定项目 | 中医科 | 报价方式必须以金华市人民医院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零售价为基准,如政府价格公布则以政府定价为基准进行扣率报价。 | 1.具备用量自动换算系统(自动将饮片用量换算成中药配方颗粒剂量); 2.具有处方电子审查功能(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提示); 3.药柜具有显示定位功能(快速寻找颗粒位置); 4.具有颗粒识别系统; 5.智能调配设备; 6.自动调剂、封装(调剂完后药盒直接自动封口,无需手动); 7.库存管理功能(及时掌握颗粒使用情况)。 |
四、询价现场提交材料
1、资格文件包括(按顺序加盖公章)(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
厂家证件
厂家授权
供应商证件
近二年产品业绩清单(三级医院以上)
个人销售员身份证复印件
2.按医院的参数要求单做报价单,密封,加盖公章
五:招标规则
1. 招标结束后,采购方会主动致电中标方讨论后续事宜。不主动向落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同时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2.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审查。采购方不保证所有报名或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都符合询价响应方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