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6〕54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将白鲜皮选货直径等级要求由≥1.2cm调整为≥1.0cm,统货等级直径要求由≥0.8cm调整为≥0.6cm。
一、填报内容
请已填报白鲜皮选货、统货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通过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按照调整后的等级要求,对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无需修改采购需求量的,无须在系统内进行操作,在规定时限内未修改的视为无需修改。需要修改采购需求量的,可通过系统进行修改,医疗机构修改采购需求量后,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
二、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确认时间:2026年4月14日-4月16日。
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4月15日-4月17日。
三、工作要求
认真负责、精准审核。医疗机构报量与企业得分密切相关,请各市医保部门认真检查审核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杜绝出现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虚报、上传信息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数据差错,提高数据填报准确性,扎实做好报量各项工作。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