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企业:
按照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根据《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5〕315号)和《关于延长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结果采购周期的通知》(川药械采〔2018〕144号)等相关规定,省药招中心已完成第八批中标药品投标生产经营企业变更的审核工作,现将所涉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1日。
二、公示内容
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投标生产经营企业变更结果(第八批)(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公示期内,凡对公示产品信息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格式见附件2),由企业被授权人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递交,逾期不再受理。
2.对公示产品变更信息有异议待进一步核查的,暂不执行变更,待核查确认无异议后,再予以变更。
3.纸质资料递交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纸质资料递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电话:028—86917838。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