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及经营企业:
按照《2015年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卫办发〔2015〕315号)、《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新增补挂网限价药品限价规则》(川药采联办〔2017〕14号)、《关于开展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限价药品和常用低价药品增补工作(第六批)的通知》(川药招采〔2019〕30号)、《关于做好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药械应急采购和价格监测的紧急通知》(川药招〔2020〕9号)等相关规定及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经前期公示后,现将符合要求的第六批新增挂网采购产品(第一批次)中无异议的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并就相关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新增挂网限价药品、常用低价药品和防疫应急产品的增补挂网结果(第一批次)(附件1、2、3)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属于挂网限量采购药品的挂网结果同步废止。请各药品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建立药品三方配送关系(操作手册详见省药招中心官网——操作指南——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二、限价新增产品无省级中标/挂网价、无同类产品四川现行挂网价、无全国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价的,纳入挂网限量采购(附件4)。
三、已挂网产品因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申报多种采购类别等原因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调整并维持原挂网结果。
四、对部分有异议需进一步核查的新增补药品暂不执行。待核实处理完成后再予公布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
附件:1.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限价药品新增补挂网结果(第一批次).xls
2.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常用低价药品新增补挂网结果(第一批次).xls
3.四川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防疫应急产品新增补挂网结果(第一批次).xls
4.纳入挂网限量采购药品清单.xls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