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2019年1月4日原苏州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原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共同下发了《关于报送中标低价药品上限价格信息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报送低价药品信息,以完善我市医保药品的医保支付限价政策。由于省医保库更新、药品信息变更等原因,部分低价药品的医保信息已经有所变动。请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低价药品信息上报要求(详见附件1),尽快完成信息报送,具体产品详见附件2。报送网址为:http://58.210.114.4:20005/login/czyyjgQY_login.aspx。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报送中标低价药品上限价格信息的通知
2、第二批需报送药品信息的低价药品目录
3、低价药品上报系统操作手册
4、诚信承诺书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苏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