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浙金丽招202402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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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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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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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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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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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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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标项一 5.1.2技术部分 3.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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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材执行标准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和201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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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材执行标准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或201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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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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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标项一 5.1.2技术部分 3.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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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拥有的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数量、种植种类、基地面积、产地及功能分布等情况。
注: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动产证书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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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企业拥有的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数量、种植种类、基地面积、产地及功能分布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
注: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动产证书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企业加农户新型模式,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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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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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标项二 5.1.2技术部分
2.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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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材执行标准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和201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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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材执行标准符合2020版《中国药典》或2015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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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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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标项二 5.1.2技术部分 2.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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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企业拥有的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数量、种植种类、基地面积、产地及功能分布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
注: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动产证书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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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人企业拥有的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数量、种植种类、基地面积、产地及功能分布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打分。
注: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动产证书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投标人租赁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若种植基地为企业加农户新型模式,投标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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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4年3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负责人:王 珍 联系电话:0578-3037084
质疑联系人:何巧俊 联系电话:0578-3037029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 玲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杜娅芳 监督投诉电话:0578-3037018
地 址:丽水市寿尔福路7号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