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委托,就“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F-LSSFYBJY202201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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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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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采购预算或上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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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配方颗粒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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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45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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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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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采购预算为预估值,具体采购金额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
三、合同期限: 暂定1年,若合同执行中途遇中药配方颗粒政策调整(浙江省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采购),则按新政策执行,该合同自然终止。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经营企业具有经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并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报名截止时间。
6.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等: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11:30 ,下午14:00-16:3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0号华龙商务大厦319室。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571-86791612,13484312525;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则不需要);
(4)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另需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GSP 认证证书》,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8月23日下午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848号飞达国际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8月23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848号飞达国际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开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shui.gov.cn/
九、项目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蒋先生 0571-86791612 13484312525
招标采购单位: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方式:周老师 0578-2137781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浙江社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