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两票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已于2018年8月20日在砚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经我院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原方案中四、遴选方法(二)准入条件6、(1)经营规模:由“2017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修改为:2017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仓库面积1500㎡以上;
二、原方案中四、遴选方法(二)准入条件中增加第8条:与我州公立医疗机构有业务往来,且信誉度高的配送企业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
三、配送企业遴选时间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发布遴选公告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7日止;
(二)报名递交材料时间:公告开始至-8月28日8:30止(超过递交材料时间未递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配送企业遴选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开始;
(四)公示配送企业时间:2018年8月29日-9月2日止。
四、原方案中附件2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根据工作实际将作进一步细化,以实际遴选时采用的遴选标准为准。
附件: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两票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方案的补充公告(盖章)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