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平远中心卫生院、阿舍卫生院(以下简称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推动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云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云卫药政发【2017】2号)及《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文卫计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结合医共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州、县关于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化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规范流通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净化流通环节,强化市场监管,破除地方保护,遴选网络体系全、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配送,规范药品采购行为,保障用药供应。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
组 长:赵华武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汪皖春 平远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张正雄 阿舍卫生院院长
成 员:王连芬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段 丹 阿舍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高天智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余周红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申志娟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欧元元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杨 俊 阿舍卫生院副院长
韦粉翠 平远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王廷艳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主任
朱永飞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李国芬 平远中心卫生院药剂科主任
吴建荷 阿舍卫生院药剂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办公室,余周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药品配送遴选的协调工作,朱永飞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成立医共体药品配送遴选评审专家组:
组 长:余周红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杨 俊 阿舍卫生院副院长
韦粉翠 平远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王廷艳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主任
朱永飞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
李国芬 平远中心卫生院药剂科主任
吴建荷 阿舍卫生院药剂科主任
负责药品配送企业报名资格审查及评审工作。
3.成立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监督小组:
组 长:王连芬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成 员:汪皖春平远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段 丹阿舍卫生院 党支部书记
高天智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申志娟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欧元元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负责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全程监督工作。
三、遴选目标
1.遴选配送企业数量:3家配送企业。
2.配送药品: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药品、备案采购药品、中药饮片等。
四、遴选方法
(一)原则: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二)准入条件:
1.资质: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2.诚实守信: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挂靠经营,近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问题。
3.廉洁经营:药品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4.执行两票制:配送企业供应品种必须执行“两票制”,鼓励执行“一票制”。
5.同一集团或有股权关联的药品配送企业,仅接受一家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报名参加遴选的企业必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遴选的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配送资格。
6.配送能力:
(1)经营规模:2017年销售收入达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
(2)储备能力: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备,经营生物制品必须有冷藏库,冷链管理运输能力。
(3)经营品种:经营品种齐全,能满足医共体用药目录和用药需求。
(4)配送服务:
正常配送:按医院要求的频次,配备专人送货,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村卫生室可延长到72小时。
急需计划:保证全天候24小时可联系,可立即启动药品供应应急预案,急需药品保证在8小时内送到医院,节假日应照常配送。
(5)售后服务:对所配送到医院药品的各个环节进行跟踪,负责破损、滞销、质量等问题及时更换处理。
7.应急机制: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预案;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
(三)遴选流程
1.发布遴选公告:通过在砚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含节假日在内)。
2.报名并递交材料:配送企业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报告及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所有申报材料及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其合法性由企业自行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所有材料企业名称应一致,如不一致,应附相关的关系证明文件;申报企业提供材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递交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并装订成册密封装订,一式三份,;(2)递交材料等应逐页加盖单位鲜章。联系人:朱永飞(电话:0876-3882774、13887630346),地址:砚山县平远镇商贸街15号药剂科办公室。
3.评审:药品配送遴选办公室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首先对报名企业递交材料进行资格准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入围企业进行汇报(PPT形式,时间10分钟),医共体药品配送遴选评审专家组按照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进行打分,根据评审专家组考评得分求平均分,根据得分高低顺序,最终选出3家药品配送企业。
4.确定配送企业配送药品: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根据三家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价格及使用量按单品由三家经遴选确定的配送企业抽签后确定配送企业配送品种。
5.公示:确定的配送企业在砚山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院内存档,报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7.签订合同: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3个工作日内与通过遴选确定的配送企业签订药品配送合同。
8.监督:整个遴选过程在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五、配送企业遴选时间安排
(一)发布遴选公告时间: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止;
(二)报名递交材料时间:公告开始至-8月25日8:30止(超过递交材料时间未递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配送企业遴选时间:2018年8月25日9:00开始;
(四)公示配送企业时间:2018年8月26日-8月30日止。
六、本方案解释权归医共体药品配送企业遴选领导小组。
附件:1.药物配送企业需提交相关资料;
2.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
3.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基本用药目录。
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5日
附件1:
药物配送企业需提交相关资料(均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
2.法人委托授权书。
3.2017年服务医疗机构的数量、名单目录及证明(以配送合同和供货单并加盖供货的医疗机构公章为准)。
4.2017年销售收入证明(以税务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为准)。
5.注册资金证明(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
6.配送能力情况介绍:包括仓储条件、仓库面积大小、仓储平面布置图冷藏库、冷藏车、运输车辆等一览表。
7.执行两票制配送承诺书,并附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两票制药品配送可供药品目录。
8.诚信记录证明(以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证明为准)。
9.廉洁经营证明。
10.企业投标承诺:包括质量保证、冷链安全(冷链药品质量标准)、配送的及时性及售后服务。
11.其他。如配送企业对医疗单位药品管理工作的建议、合作流程建议和药品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的培训计划建议等。
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2:
药品采购“两票制”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标准
药品配送企业: 考评时间: 年 月 日
| 考评指标 | 考评要点 | 考评细则 | 得分 | 备 注 |
| 1.提供资料完整情况(10分) | 根据遴选方案附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考评 | 按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情况进行考评不完整一项扣0.5分。 | | |
| 2.经营规模(20分) | 2.1 注册资金 (10分) | 注册资金:3000万-5000万(8分) | | |
| 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1亿以下(9分) | | |
| 注册资金:1亿以上(10分) | | |
| 2.2 2017年销售额(10分) | 3亿-5亿(8分) | | |
| 5亿以上至10亿以下(9分) | | |
| 10亿以上(10分) | | |
| 3.服务公立医疗机构数量(5分) | 2017年服务公立医疗机构数量 | 10-20个(3分) | | |
| 21-30个(4分) | | |
| 30个以上(5分) | | |
| 4.企业介绍(2分) | 入围企业进行汇报(PPT形式,时间10分钟) | 根据汇报情况考评(由考核专家对汇报情况进行打分) | | |
| 5.药品经营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管理药品情况(63分) | 5.1 经营范围(12分) | 5.1.1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10分) | | |
| 5.1.2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化药品、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物制品(含血液制品)、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12分) | | |
| 5.2 仓储条件(15分) | 5.2.1仓库面积(5分) 5.2.1.1 2000-5000平米(4分) 5.2.1.2 5000平米以上至10000平米以下(4.5分) 5.2.1.3 10000平米以上(5分) | | |
| 5.2.2仓库分类(10分) 5.2.2.1 常温库(2.5分) 5.2.2.2 阴凉库(2.5分) 5.2.2.3 冷藏库(2.5分) 5.2.2.4 中药材、中药饮片库(2.5分) | | |
| 5.3 储运用设施设备(12分) | 5.3.1 没有运输能力及运输车辆,委托第三方运输配送药品。(10分) 5.3.2 有运输能力及运输车辆,亲自运输配送药品。(11分) 5.3.3 有运输能力及运输车辆,亲自运输配送药品。有冷链药品运输车辆,亲自运输配送冷链药品。(12分) | | |
| 5.4 药品质理管理体系组织机构(12分) | 5.4.1 药品质理管理体系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是否清晰、合理、各部门或岗位的职责不明确(提供药品组织质理管理体系架构图、各部门或岗位的职责)(10分) 5.4.2 药品质理管理体系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是清晰、合理、各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明确(12分) | | |
| 5.5 人员(12分) | 5.5.1 有质量负责人(2分) | | |
| 5.5.2 有质量管理部负责人(2分) | | |
| 5.5.3 有药品验收员(2分) | | |
| 5.5.4 有药品养护员(1分) | | |
| 5.5.5 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分) | | |
| 5.5.6 执业药师人数(2分) 5.5.6.1 2人(1分) 5.5.6.2 3人(1.5分) 5.5.6.3 3人以上(2分) | | |
| 5.5.7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2分) 5.5.7.1 4-6人(1分) 5.5.7.2 7-10人 (1.5分) 5.5.7.3 10人以上(2分) | | |
| 合计(100分) | | | | |
评审人员:
注:各参加遴选配送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条款提供A4纸纸质材料,密封装订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以便方便考评。
附件3: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基本用药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