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京医改办〔2017〕5号)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前期药品企业通过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提交了“两票制”资质证明文件,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提交的表格进行了核对,现将企业填报的资质证明文件核对结果进行更新公示。
说明:
1.本次公示范围为经校核更新后的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且符合填报要求的企业“两票制”资质(详见附件)。
2.因企业“两票制”资质信息涉及更新、撤销、新增等变更,请各相关单位以最新公示内容为准。
3.2024年10月30日前提交且本次未在公示范围的企业,主要原因为资料填报格式及内容有误,如有疑议可电话咨询。
4.公示结果接受各企业书面质疑,质疑材料请写明质疑企业、被质疑企业、质疑事项、质疑内容并注明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与相应证明文件一并加盖本企业公章,以传真或邮箱形式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电话:010-55528882
邮箱:
市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管处:
电话:010-55527358
邮箱:shichangchu@yjj.beijing.gov.cn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