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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关于中药饮片(含精包装)及中药配方颗粒调研的公告

所属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

发布时间: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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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做好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工作,我院现对中药饮片(含精包装)和中药配方颗粒进行公开调研,欢迎符合条件及资质的相关厂商和(或)授权供应商积极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调研时间及接受资料地点

  时间:2024年8月7日9:00至2024年8月9 日17:00(三个工作日),逾期不予接收资料。

  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中心卫生院门诊药房(温江区万春镇生态大道1833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方式:15982037965

  二、

  调研方式

  现场提交纸质和电子资料,纸质资料均密封并加盖鲜章。

  三、

  调研内容

  中药饮片(含精包装)及中药配方颗粒调研(详见附件)


  四、

  参与调研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五、

  调研资料要求

  1、资质要求:

  (1)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提供参与调研公司联系人(被授权人)最近三个月在报价公司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和法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截图查询证明。

  2、中药饮片(精包装)调研表(附件3)

  3、中药配方颗粒调研表(附件4)

  4、资料要求:

  (1)封面(附件1)加盖公司鲜章,承诺函(附件2):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取得授权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鲜章。

  (2)公司相关资料须加盖公司骑缝章。

  六、

  注意事项

  1.为便于资料收集,请统一按附件进行填报。

  2.调研资料封面打印后粘贴在密封包上,并在密封处加盖公司鲜章。



  郑重提示

  1、本次市场调研,不作为中药饮片及中药颗粒采购结果。

  2、各供应商应对所填报和提交的文件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

  3、各供应商禁止相互串通。

  4、若在市场调研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由财政部门及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8-8261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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