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配送企业、相关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浙江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浙药采办发〔2018〕15号)规定,原在线交易产品在本次专项集中采购中未中标的,自2019年3月1日起停止在线交易;医疗卫生机构已入库使用的,可延期销售使用至2019年3月31日。我中心将于2019年3月1日暂停未中标产品在我省药械采购平台中的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根据规定及时做好相关衔接和产品清库处理工作。
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我中心反馈。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571-86401737;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下城区健康服务产业园三号楼)。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在线交易的产品.xls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