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部署,为推进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工作,根据前期摸底和企业反馈情况,我们整理形成二代和三代胰岛素相关企业及产品清单,现将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结束后,将组织医药机构按清单填报需求量。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与联合采购办公室联系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3日
受理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一楼服务科
电 话:021-31773244;31773255;31773266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