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配送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我省第一批国家集采第三采购年度和第三批国家集采第二采购年度任务量返还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中选产品之前未在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挂网的,我中心已增补进系统,相关企业可进交易系统进行查看和交易。
二、已在交易系统挂网的中选产品,我中心将于执行前一天(1月19日)将原挂网价调整为中选价。
三、三方协议签约采购量查阅附件1、附件2。
四、三方协议签于2022年1月8开始发起签订。
五、三方于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并上传至交易系统,合同签订时间是考核《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合同签订和配送关系建立。
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可协商按自愿原则选择一种签约方式。
(1)电子合同
依托第三方服务电子签约平台签订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配送关系数据同时建立,并自动同步至交易系统,中选企业无需在交易系统重新选择配送企业。
(2)纸质合同
1.生产企业登录交易系统选择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做配送信息确认。
2.配送关系建立后下载合同模板根据附件1、附件2内容制作纸质合同,邮寄三方进行签字盖章。
3.三方盖章签署后将合同上传到海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三方登录系统确认合同信息。
(3)中选企业在交易系统选择的配送企业,如与合同签订的配送企业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