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供应商)、采购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将对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以来,凡曾由采购中心代理的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还没有完全退还结清的,请各投标人(供应商)于2019年12月25日前按照有关程序,提交退款申请及相关票据,采购中心将及时审核并帮助退还。
二、相关采购人也要及时排查各自的交易项目,并督促投标人(供应商)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三、对逾期不办理退款申请又不提供情况说明的,采购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需对账的投标人、供应商名单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