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配送企业、生产企业、医疗机构:
一、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丽江市基层药品配送企业的函》有关要求及相关配送企业名单(见附件),中心将于2024年3月18日对丽江市基层药品配送企业进行变更:
附件标注“新增”的配送企业,应根据备注申请基层医疗机构配送权。“无交易系统账号”的配送企业按照平台办理须知要求申领账号/“无其他州、市配送权”的配送企业递交新增基层配送权限申请(格式自理)、银行开户信息等;附件标注“保留”的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附件标注“终止”的配送企业终止其在丽江市辖区范围内的基层药品配送资格。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有关通知要求,增加了基层药品配送权的国家集中采购云南省中选药品配送企业,保留配送资格。
二、请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交易系统内《关于2024年3月提单时间及配送关系设定时间的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至22日做好配送关系设置;请相关医疗机构提前做好采购准备工作。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710室
联系电话:0871-65353103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