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信息目录品种网上议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8年1月份我院开始“两票制”,现部分抢救药、低价药未能正常配送。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构建全县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议价工作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和满足临床需求的原则。
三、议价主体
议价主体为需调整药品采购目录品种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可以作为单独的议价主体;根据我院用药情况2018年药品采购‘两票制’执行,现将未能配送的低价药抢救药作为议价主体。
四、议价品种范围及遴选
广西医疗卫生机构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第四批)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平台挂出)。
各议价主体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第四批直接挂网采购及低价药补充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品种内遴选确定本次议价主体计划议价的目录品种。
五、议价途径及方式
议价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各议价主体与生产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就需议价的品种在药品交易系统和基药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议价。
六、其他
在本轮采购周期内,医疗卫生机构确因临床实际需求,第一至第三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中部分药品需进行品种和价格调整的,可在自治区公布的直接挂网采购目录药品内依实际适当动态调整。原则上可自行通过与生产商面对面的议价方式议价,并要求于本次议价的时间内自行在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上更新相关信息。
为满足医院临床需求,现将我院1-2月份未配送药品目录上报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