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管理,规范配送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和《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考核监督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19号)文件要求,已完成2023年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网上配送情况考核评分工作。
经考评,现对挂网满一年且2023年度未参与医疗机构网上交易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取消鄂尔多斯区域配送资格,并将取消配送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公示单位: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三、申诉要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公示单位申诉。
四、申诉电话: 0477-8125352
电子邮箱:eedsyc@163.com
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