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缩短配送关系核验时间,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时效,现就优化配送关系核验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配送协议核验材料。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只要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视为双方已达成委托配送,双方须自觉履行配送义务和承诺。自2024年5月20日起,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建立(解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鄂尔多斯地区配送关系,将不再收取药品耗材委托(解除)配送协议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系统完成核验,节假日除外。
(二)梳理系统已建立的配送关系。请生产配送企业全面集中梳理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建立配送关系(含所有已生效和未生效)情况。对招采子系统中的无效关联,生产企业需及时与配送企业联系确认,于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撤废”,无需递交解除协议,逾期未撤废的配送关系视为有效关联。
(三)配送关系核验结果查看。生产配送企业可通过招采子系统自行查看配送关系核验结果,核验结果不再公布。
(四)账户密码保管。生产配送企业要严格管理本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由于用户名密码泄露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477-8125352
电子邮箱:eedsyc@163.com
鄂尔多斯市医药采购与基金结算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