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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考核情况的通报

所属项目:2020年云南省昆明市基层药品配

发布时间: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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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阳宗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为规范企业配送行为,加强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升配送服务的满意度,2023年5月24-30日,昆明市对2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了2022年度考核,目前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6号)制定的考核评分标准,2023年5月22日昆明市医保局下发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对昆明市2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针对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率、及时率、到货率和执行“两票制”等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医保部门评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线上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满分100分。

2023年5月24-30日,根据《通知》要求,昆明市和各县(市)区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五个现场考核组,对19家配送企业进行了现场考核并打分,其中云南赛尔福医药有限公司因2022年无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未开展基层医疗配送工作,故未进行现场考核。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6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填写“配送企业考核打分表”和“满意度调查表”对与其签订配送合同的企业进行了考核打分,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同一配送企业评分的,按多家医疗机构平均评分计算。通过现场考核打分和基层医疗机构打分,综合评价各药品配送企业工作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满意度等指标。2023年6月15日昆明市医保局按照考核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评分进行汇总,并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配送企业最终得分。

二、考核情况(一)考核形式说明

本次考核采取医保部门现场评分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评分标准分为五个大项13个分项。其中药品配送率、及时率、一致率等5个小项为客观分,由“信息平台”通过抓取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数据计算自动生成,无需人工评分。其余考核项目由医保部门现场考核组和医疗机构共同进行打分。相比去年,本次考核在征求广大考核人员意见等基础上,对“满意度评分”和“现场评分”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使评分更加客观公正,也更加具有实操性和科学性。

(二)现场考核情况

根据2023年5月19日下发的《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2022年工作考核的通知》,市医保局和14个县(市)区医保局相关人员组成5个现场考核组,平均每个考核组5名人员,通过听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察看企业药品交易系统、企业质量抽检台账、与配送企业签订服务协议台账等方式对19家药品配送企业开展现场考核。通过考核,全面了解各药品配送企业最新的运行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也听取了企业的相关诉求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增进了医保部门和药品配送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三)医疗机构评分情况

根据考核通知要求,昆明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5月8日前通过填报相关表格对已签订配送协议的企业进行评分。此次全市共6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评分,其中“配送企业配送服务满意度测评分”一项专门设计了“配送企业考核满意度调查表”由医疗机构进行评分,该调查表针对配送企业的服务设计细化为10个小项进行打分,充分反映了基层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服务的满意程度。

三、存在问题(一)医疗机构评分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满意度问卷调查,个别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打分比较随意,未真实客观反映出实际情况。个别医院出现对A企业全部项目打满分,对B企业则某项或全部打零分的情况。

(二)配送企业配送效率、服务质量有待改进

1. 从现场考核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配送企业库存药品品规品种较齐全,能够严格执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对包装破损、近效期和生产批号标识不清的药品能够及时更换,能够严格执行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中标挂网价格,并按医疗机构要求及时对账。现场考核中发现少部分企业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药品购销合同和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不规范,出现无法人签字或未盖公章等工作不严谨的情况。

2. 从满意度打分情况来看,与2021年不同,“按医疗机构要求及时对账情况”、“药品配送行为规范情况”两项打分最低,反映出基层医疗机构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品种数量较去年增加,但部分配送企业不能保证货、票同行,一些企业甚至几个月后才到医院进行对账。根据满意度打分反映出部分企业药品配送不及时,企业与基层医疗机构沟通不畅,医疗机构遇到突发情况不能联系到配送企业,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间接导致部分企业撤单率较高。

四、考核结果说明

本次考核打分最终结果及排名详见附件,由于云南赛尔福医药有限公司从2021年4月23日与昆明市医保局签订服务协议至今的两年期间,未与昆明市任何一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配送协议,未发生任何药品配送行为,故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6号)相关规定,决定取消云南赛尔福医药有限公司作为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的资格。根据管理办法中“配送企业因故退出,可以按照依次递补的办法予以补充”的规定,将“云南通用健联医药有限公司”递补成为第20家昆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配送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管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人员培训,规范药品配送行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中标药品特别是短缺应急药品的仓储率。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机制,不断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各县(市)区医保局要注重对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配送企业的协调与对接,及时解决药品配送中存在的问题。各基层医疗机构要规范药品采购行为,加强药品出入库管理,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三)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不断完善和规范配送企业考核评分标准,让现场考核和线上评分更加科学规范,能够准确反映企业服务质量和配送能力,督促企业更好的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工作。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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