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医药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及其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面上线试用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简称“阳光平台”)。考虑到部分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原已在“上海市药品采购公共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药品采购的情况,经市药招办同意,市药事所特此推出“阳光平台”web版本,全市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及未与“阳光平台”对接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填写附件中表格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市药事所社会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入网资格的,将提供登陆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孙雯韵;联系电话:56509211,18916878559;传真:56472262。
附件:1.“阳光平台”入网申请表
2.关于“阳光平台”入网的申请函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5年7月31日
“阳光平台“入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