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中药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有效地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医院廉政建设,使中药质量提高,切实降低中药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医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医院将对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供货能力和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RJYY20171013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浙江省荣军医院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 1.0 | 批 | 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配方颗粒,用于临床患者 |
三、谈判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浙江省2015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同时也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商业信誉良好,无药品经营不良事件记录。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4、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如未发生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6、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四、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发放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获取文件地点:浙江省荣军医院采购办公室(行政楼三楼审计室)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荣军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浙江省荣军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卜颖莉
招标联系电话:0573-82071823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浙江省荣军医院采购办公室(行政楼三楼审计室)
投诉联系人:李红霞
投诉电话:0573-82082105
投诉地点:浙江省荣军医院监察室(行政楼四楼)
浙江省荣军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