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您好!贵公司生产的下列药品(见附件1)已列入此次浙江省荣军医院药品采购(第一批)目录,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关于印发嘉兴市公立医院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卫计发【2017】59号)文件和参照《嘉兴市级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价格谈判工作实施细则》,望贵公司能提供以下文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生产企业承诺函;
- 企业一次性报价单。
注:①上述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密封于同一信封内(在信封外加盖骑缝章)。
②文件3填写企业报价以及温州、宁波、嘉兴谈判价格。
以上材料须在2017年6月1号至7号提交或寄达至浙江省荣军医院行政楼三楼药品采购临时办公室(审计室),逾期不予受理。
浙江省荣军医院药品采购价格谈判小组
2017年5月23日
浙江省荣军医院药品采购(第一批 )的函
荣军医院二次议价目录
浙江省荣军医院采购价格谈判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