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2021年3月15日,我局将《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至3月26日,收集到两条关于对《征求意见稿》中第三部分“(二)完善采购目录”的意见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建议“对无法匹配上线深圳平台、广州平台药品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根据深圳平台、广州平台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中标结果,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由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市药事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协调深圳平台和广州平台匹配上线采购。”修改为“梅州市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上线深圳平台、广州平台药品采购目录由梅州市医保局统一按季度直接根据深圳平台、广州平台最新药品集团采购目录中标(挂网)结果,组织市药事专家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匹配更新上线。最新上线目录对外按季度公布。”
此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理由为:根据2019年10月29日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药品跨区域联合集团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19〕77号)中关于增补药品集团采购上线品种相关规定,以及精简目录、严控奇异规格和剂型、提升合理用药水平要求的需要。
下来我局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药品采购机制。
二、萌蒂(中国)制药有限公司建议“将毒、麻、精、放产品纳入优先采购目录中”。
此意见建议予以采纳。理由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属于直接挂网采购类别,与国家谈判药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省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品等等属于同一类别。参照兄弟地市采用随来随挂的采购形式,随广州平台挂网即纳入梅州市采购目录。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