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宝卫三统办发〔2016〕632号)和《宝鸡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评审方案》《宝鸡市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审查、实地考察,并经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审定,以下16家企业符合参与宝鸡市各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遴选条件(附件1);以下7家企业符合参与宝鸡市本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配送条件(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向宝鸡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联合体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向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察室投诉。
附件1: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公示名单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2:参与宝鸡市本县域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配送企业名单点击此处下载
申诉电话:0917-3504121
投诉电话:0917-3261227
通讯地址:宝鸡市中心血站 邮编:721000
宝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