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的通知》(东卫医字〔2017〕20号)要求,我市成立了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联合体,由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组成。根据工作安排,决定近期对我市急救类药品进行第一批联合议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
一、议价药品目录:根据鲁卫药政发〔2015〕3号文件: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急(抢)救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示范药品(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部分),及东营市各医疗机构临床使用情况,确定本次议价药品目录,共43个通用名。目录品种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药品(见附件1)。
二、采购周期:从公布结果之日起12个月。
三、遵循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和供应。
四、报名要求:
1.报名参加议价的企业为符合目录内涉及的剂型与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同一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位代表人参加议价。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①《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第一批药品议价报名表》(附件2);②《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议价授权书》(附件3);③《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
3.报名议价企业必须遵循“两票制”的原则进行议价或委托议价。经营企业只能接受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商)的委托。
4.报名材料须于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每日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417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五、议价报价:企业授权代表现场报价。现场报价需提供《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第一批药品议价报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附件5)
六、议价规程:议价专家组对企业报价现场开封并进行议价。每个产品议价谈判不超过2次,每个产品介绍及议价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采购及供货:议定成交的药品价格录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联合采购体内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需求,按照议定的价格,在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供货企业须保证药品质量,供应及时,价格稳定,满足临床使用,采购期一年。采购期内不能保证供货的企业,其所有产品退出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目录。未达成协议的产品将暂停在药品联合采购体成员单位销售。议定成交的药品涉及东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供货企业可按议定成交的药品价格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议价范围。
八、议价时间和地点:议价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8:30;议价地点为东营市人民医院急诊内科大楼4楼北会议室。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届时不参加者,取消议价资格。
本公告由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地址:东营市黄河路216号(市卫生计生委主楼417房间)
电话:0536-8331079。
邮箱:dywsyz@163.com。
东营市公立医院药品联合采购体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